规章制度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党委所属党支部(总支) 纪律检查委员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1-09-29   |   编辑:   |   文章来源:

为进一步规范党支部(总支)纪律检查委员(以下简称纪检委员) 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总支)纪检委员监督作用,建立健全学院上 下贯通、运行有效的纪检专责监督体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基 层延伸,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教育部、北京市、天津市、北 京科技大学相关文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人员设置

(一)学院党委所属各党支部(总支)设纪检委员1名,在学院 党委和所属党支部(总支)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党支部(总支)纪检委员原则上由支部委员兼任,支委会 在确定委员职责分工时,纪检委员候选人应先报学院党委审核。特殊 情况下,可由学院党委直接提名。

(三)党支部(总支)纪检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与同届党 支部(总支)任期相同。

(四)党支部(总支)纪检委员因退休、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履 行职责的,由选举党组织按照规定予以免职。纪检委员因被免职,或

因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履职的,党支部(总支)应及时按要求推选新任 纪检委员。

二、工作职责

( 一 )协助职责

协助党支部(总支)分析所在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形势,督促层层 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协助党委纪检委员开展工作。

(二)监督职责

1.强化政治监督。监督本支部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 策、上级机关有关精神以及学校、学院有关重要工作部署情况,巡视 巡察、专项检查整改落实情况以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执行情况等。

2.做实日常监督。参加或列席相关会议,监督执行“三重一大” 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确保依规依纪依法决策。督促健全完善制度体系, 加强监督及廉政风险梳理防范工作。及时全面了解本支部党员干部思 想、工作、生活等情况,强化对师德师风情况的监督。

(三)教育职责

对本支部党员开展党规党纪教育,按要求组织本支部党员干部参 加廉政教育活动,加强关键节点廉政教育和提醒工作,强化警示教育, 推进警示教育制度化、规范化。

(四)汇报职责

党支部(总支)纪检委员每年一次按要求向学院党委汇报个人履 职情况、对本支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情况。及时向学院党委汇报本支 部收到的有关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举报、本支部党员干部出现 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党员群众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 建议等情况。

(五)配合职责

配合学院党委开展相关信访线索的核查工作,对本支部受处分的 党员进行帮助、教育和考察。认真完成学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积极参加学校纪委、学院党委组织的学习培训以及实践锻 炼,认真学习纪检相关业务知识,全面提升履职能力。

(二)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自觉把纪律挺在前面,充分发 挥“监督探头”作用,完成好学校纪委、学院党委安排部署的各项工 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强化自身作风建设,严于律己、清正 廉洁、公道正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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